: 一名人夫控诉妻子与外籍同事A发生婚外情,他还在垃圾桶下方发现妻子亲自书写的日
志
: ,里面记载两人在今年1月间发生2次性行为,愤而决定对A男提告求偿80万元。不过,
新
: 竹地院法官审理之后,认为人夫出示的各项客观证据均不足,也未再提出其他证据佐证
,
: 最终没有采信他的说词,并裁定驳回。
反观北检,拿着垃圾桶里捡到的纸条,就说orange是本案大帐房,脑补橘子是地下主席,
超有证据力的,快笑死。
说真的,要不是镜检跟北检这两个捡角的单位,我从来没有听过橘子,我相信一堆名嘴也
没听过。然后莫名其妙变成地下主席,有够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