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回:
大多数的状况都是无罪推断,只有一个地方例外
就是公务人员的财产来源不明
需要被告自行举证无罪
当然,贪污也是一样
第六条之一
公务员犯下列各款所列罪嫌之一,检察官于侦查中,发现公务员本人及其
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公务员涉嫌犯罪时及其后三年内,有财产增加与收入
显不相当时,得命本人就来源可疑之财产提出说明
后面一堆,包含了贪污
※ 引述《dear0106 (阿贵)》之铭言:
: 各位帅哥美女午安
: 小时候本鲁宅听过一句话
: 有关系就没关系
: 没关系就有关系
: 那我国法律也是依照这个原则来起诉判刑的吗
: 大概20年前,我被法官判了我这辈子唯一的刑法罪
: “帮助诈欺犯”
: 当时我刚退伍,找工作面试时
: 对方号称需要我的帐户跟提款卡来验证信用是否良好
: 叫我不用担心被骗钱
: 只需要给公司一张里面没有钱的帐户就可以
: 等3~4天银行作业确认完就会还我
: 等了3~4天通知我的却是派出所叫我做笔录了
: 后来开庭检察官拿了一本厚厚的受害人被骗金额给我看
: 我说我也是受害者,虽然我不是被骗钱
: 但是我是被骗帐户啊
: 我也提供了当初报纸的征人广告当证据
: 还有当初我是在哪里面试交付帐户和提款卡的
: 但这些都没用
: 我记得法官最后跟我说
: 我相信你有可能是无辜的
: 但如果我不这样判
: 对那些被骗钱的受害者我无法交代
: 干你娘那谁来跟我交代
: 最后回归主题
: 台湾的法律到底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呢?
: 干五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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