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京华城容积率核准到底有没有违法

楼主: astushi   2024-12-29 17:56:39
※ 引述《hurtmind (智障!)》之铭言:
: 现在再回头讨论有没有违法
: 只是信者恒信的问题
: 邵琇佩跟彭振声认罪了
: 但是很多人认为是被检调强迫认罪
: 回过头复习一下京华城在都委会
: 最后一次开会反对意见是什么?
: 经过前面两次会议
: 持续讨论的重点有两项
: 法规问题-就是能不能用都更奖励
: 对价性-京华城换取20%的对价性不足
: 支持者都在坚持法规没问题
: 但是对价性京华城的回应是怎么算的?
: 京华城自认原有建筑价值80亿
: 因为自己要拆除损失了80亿
: 所以可以算进20%容奖的对价内容
: 80亿+开放空间+绿建筑+附近道路认养
: 来换取20%,20000坪楼地板面积
: 反对意见的都委
: 当然认为你自己要拆除重建
: 怎么会把80亿残值拿来换新的奖励
: 最后就是忽视反对意见直接过关了
: 其实讨论到最后
: 反对意见都委都放弃讨论法规问题了
: 只要求要拿20%至少要合理的付出
: 最后京华城还是用自算赔钱的建筑残值
: 换到了额外的容积奖励20%
: 真的不只是台北市能不能给的问题
: 还是以后所有建筑都能用自己的残值
: 来换取重建的容积奖励?
可以简化问题一下
1. 法界多数见解,本案检察官(包含两次羁押庭法官),监院认为的违法就是违反土管
条例,非都更就是只能560%,超过0.1%都不行(除了容移)。个人认为北市府都委会有瑕
疵,但不是不能讨论,因为多有前案也这样做(101、南港轮胎…等)。有没有瑕疵,有
,有待行政法庭认定,以及国土署出来说清楚为何过去从来不阻挡?
2. 北市府法务局说了违法,但无法解释为何有别案用细部计划订立容奖。所以在调查委
员会,邵工程师援引监院99年的函释说了京案的合法性。这一点在当年都委会,邵并未提
出…我觉得这也给行政法庭跟国土署来解释
3. 您提到的容奖对价,这不是违法的问题,是认定的问题。同样的道理,101等案,甚至
合法使用经济发展办法的中泰宾馆案(加法25%)对于容奖也没有足够的等价交换。因为
要做到百分之百的等价根本是不可能的,土地价值越贵,等价越难做到,譬如50年后101
要改建,你能算出来他要付出多大才能拿回容奖吗?那应该是天文数字…
4. 所以这就是都市计画的一部分,譬如我们谈绿建筑。假设改成绿建筑只需要增加营造
成本10%,那是否容奖只能是营造成本的10%换成的等效坪数?容奖的概念是鼓励,并不是
追求平等交换,因为非都更容积率不是公共财(我自己的认定,我不认同苗说的),更何
况此土地本来就是京自己的。
5. 那所以市府给财团容奖就是财团养的狗囉?不能完全这样说。如果京华城没改建,他
再放120年破败在原地,损失的是台北市市容,为了重建市容,鼓励建商进行市容整顿无
可厚非。退一万步讲,假设台北市有一块荒地,要嘛市府主导BOT, 要嘛拍卖鼓励建商盖
房子,建商买了地,就是他的一块庞大成本,所以他主张这个土地取得成本要给他奖励我
觉得不是完全说不过去。
欢迎讨论,谢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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