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国昌、小草喊1500万没金流 律师搬法

楼主: astushi   2024-12-28 22:06:51
推 startiger: 小草法盲,图利钱给政党也是视同贪污,223.23.249.127 12/28 11:21
→ startiger: 早有判例223.23.249.127 12/28 11:21
推 startiger: 小草要不要先救徐永明,他是确定没拿钱223.23.249.127 12/28 11:24
→ startiger: 也是判重型223.23.249.127 12/28 11:24
看到这种不伦不类的比喻就要来说清楚
徐永明案子,当初是检调在监听李恒隆,意外录到徐永明助理来电的内容延伸的案外案
徐永明在此案里,请李恒隆的酬谢用政治献金的方式给时力,当时的时力快连党工的薪水
都发不出来
好,问题来了,李恒隆如果单纯想支持徐永明,政治献金给时力没有问题,此时没有对价
坏在徐永明帮忙乔了事。李原本找了一票人透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等方式,施压经
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如果徐发挥了作用,这就形成了妥妥
贴贴的对价,拿钱办事。
实际上,徐永明只帮忙开了一个公听会,上台致词五分钟就离开,所以他自认没有透过公
务员职权产生实质影响。同样的,李事后也觉得徐没帮上忙,所以后来该付的钱也没给。
徐永明本人因此坚持,他个人没做成任何作奸犯科的事情,也没收到钱,怎么会被判刑,
一审七年四个月,据说当时宣判后,他久久不能自己…
定罪的关键,在于他出口索贿,而且是要求用政治献金给时力,所以说,有对价的政治献
金也会变成贿络。
之前我写过,要形成贿赂,要有对价是基本,还有索贿跟施贿的动作及犯意。而且要有明
确的文字或声音纪录索贿过程。
这是避免若单方面给钱,却不是收钱的人主动索讨的,若当下返还并拒绝,即不满足违背
职务收贿。且收钱的人做的事情一定要有对价,总不能你给我钱,我帮你写个春联,这样
叫做受贿吧?对价要让施贿者获得本来没有的利益才算数。
回顾京案,判决书出来的新闻稿,写说朱亚虎通知柯李已经给钱了,李还回复说知道了谢

那个时候我还真的觉得210就是徐永明翻版,想说惨了这比1500严重多了。
后来看完整版,朱亚虎根本在内容没说这是什么回馈,还强调自己会很守法不会再接下来
乱搞…这到底哪门子的跟徐案类比?
1. 柯或李,没有主动要求京方给钱,至少在目前掌握到的证据里没有(根据书面起诉书
) - 没有索贿
2. 朱给钱,没有要求北市府给帮助。注意他的内容,他明确的写了560%这件事没有给市
府带来困扰,因为通过560%是监院纠正的。他还写以后不会再要求北市府做任何事,尤其
是违法的事 -没有施贿犯意
3. 依照他的文字,560%这件事跟柯文哲一点屁关系都没,560%是市府被纠正,对价关系
不存在。京方要酬谢的应该是监院才对 -没有对价
https://i.imgur.com/hhnnbzF.jpeg
所以这两件事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到底要怎么用这徐案来救柯案?
以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