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九问侦查大公开 请权责机关尽速发布调查报告向社会交代!民间司改会针对柯文
哲案侦查过程违反侦查不公开之声明
声明全文:https://www.jrf.org.tw/articles/2862
昨日(12月26日),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等11人,被以《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
贿赂罪、主管监督事务图利罪等罪嫌提起公诉。从8月柯文哲涉入京华城一案开始,新闻
媒体就大量揭露检廉机关侦办柯文哲涉嫌贪渎案的侦查资讯,其报导内容可以判断检警机
关明显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虽然,最高检察署已于 10 月 25 日将立法院及媒体相关报
导资料,发交台高检署“侦查不公开检讨小组会议”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但到现在为止,
台高检署尚未作出调查报告,公民社会无从检视。就此,本会提出9大问题,请台北地检
署、台湾高等检察署、法务部尽速回应,以补救司法公信:
1.就媒体报导与起诉事实相符部分,请北检逐一说明原因。为何媒体可于侦查阶段中,取得
仅有内部办案人员可获得之资讯(如:证人陈述、证物内容)?
2.上述遭泄漏的侦查秘密,为何皆由镜周刊独家取得?
3.从8月至今长达4个月的过程中,北检及相关单位对于侦查内容持续大公开?有何检讨措施
?为何在起诉前的最后一刻,媒体仍能够精准掌握起诉情形?
5.依镜周刊2023年6月8日之声明称:“各媒体的司法记者均可依规定持门禁卡自由进出北检
进行采访。”请问侦办柯文哲案期间,记者是否仍可持门禁卡进出北检采访?得自由进出
的范围如何?
5.承上,北检是否有完整纪录、盘点记者持门禁卡出入北检相关区域之情形?就上开报导揭
露前后,是否有相关记者出入?相关记者与本案调查人员,是否有通联往来之纪录?
6.北检是否承认本案确有泄密之情形发生?若有,北检是否有责任?相关人员之法律及行政
责任为何?北检检察长如何负责?若否,泄密人员为何?哪个机关应负责?
7.记者持门禁卡自由进入北检之法源依据为何?是否检讨?除北检外,其他检察署是否有类
似情形?
8.依法务部2023年6月14日、2024年8月29日的邀请记者参访活动,几乎全部皆是参访无关的
游玩行程。对此,法务部对黄国昌委员的质询,未有合理之回应或检讨。就此,法务部是
否有进一步之说明?是否主动公开过去10年来同一预算科目的执行情形与成果报告?审计
部就此预算的执行,有无意见?
9.高检署就柯文哲案侦办过程中违反侦查不公开究竟有无调查?若有,目前办理进度为何?
是否可于1个月内,公开向社会大众说明本案侦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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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镜周刊事前刊登的内容与起诉书内容高度重叠
有实际整理起诉书页码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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