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酒驾自摔后失智 免刑
自由时报〔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
已有二次酒驾的纪录的彰化县陈姓男子,去年二月才刚服刑完毕出狱,今年五月三十日再
度酒驾自摔,酒测值高达一.○八毫克,由于是酒驾累犯,检察官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后,
本应加重其刑,但他在这次酒驾后记忆减退,家人将他送医诊断,确定罹患失智症,彰化
地院法官考量其脑部功能回复性低,无从透过刑罚以防免其再犯的可能,依此判处免刑,
成为连续酒驾获判免刑的罕见案例。
取得彰化地院受监护宣告
判决书指出,陈男属于酒骂累犯,本应从重量刑,惟被告于本案车祸发生后,鉴定认为罹
患中度失智症,导致理解、认知能力受损,记忆力差,自我照顾能力差,回复可能性低,
并判定基于有精神上的障碍(失智症),其程度达中度,不能管理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为
监护宣告。
连续酒驾获免刑 得不偿失
彰院法官表示,考量被告现罹患中度失智症,回复可能性低,根本无从透过刑罚以防免其
再犯的可能。即便基于应报目的欲对本件被告科以刑罚,被告也难以理解遭到刑罚的痛苦
,所施之刑罚实际上也仅是造成照护家属的困扰与不便,徒然耗费照护家属的心神与资源
,完全无从达到应报的目的;另斟酌被告犯后已因失智症住进安养中心、家庭经济状况、
健康情形及本案犯行所生实害,认已无对被告施以刑罚制裁的有效性、必要性及衡平性,
因此依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免除其刑。
被告酒驾自摔之后,经鉴定罹中度失智症,已取得彰化地院的受监护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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