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就不要害原PO
原PO就说是法院寄的传票
代表是民事案件,不然就是刑事案件但已经被检察官起诉了
和检察官要不要不起诉处分无关
看原PO发文脉络,我猜刑事案件
而且很明显地就是刑庭法官无奈地在干讨债的事
因为警察机关通常抓不到车手集团以外的上游
但会抓一堆车手或是提供帐户的人补足洗钱防制法查缉绩效
这些检察官对这些人起诉才不会手软
进了法院后
法院就会问这些被告要不要和解争取缓刑
如果愿意,就会安排调解程序通知被害人
这就是台湾司法现状:典型的弱弱相残
但又不得不这样做
因为
如果不透过刑事程序的威摄力跟这些人要钱
大概被害人这辈子也要不到钱了
毕竟这些会去当车手或提供帐户的
大概百分之九十五都被钱追着跑
缺钱才会傻傻地去当第一线人肉盾牌
或是相信很好笑的提供帐户“洗金流”就可以贷到钜款
对他们说来,当有机会至少宣告缓刑
或许想办法多少生一些赔钱免关
否则等到反正要被关或已经把易科罚金缴完了
你看这些人会不会去甩民事判决
对他们说来判赔50元和判赔50万元根本差不多意思
因此还是建议原PO自己斟酌时间、交通费用等成本再决定
只能说去了未必会拿到赔偿(可能被告愿意赔偿条件太烂你不接受)
但不去大概就是当这10万元没了
※ 引述《abcdragon (狂草)》之铭言:
: 小心检察官会吃案
: 直接认定对方有意和解
: 有意还钱
: 变成民事债权行为
: 然后就送你不起诉处分书
: 建议你咨询一下该检察官风评
: 现在台湾是司法一条龙
: 检察官都是会护着诈骗犯
: 尤其诈骗案量很多
: 吃案的成本很低
: 检察官若催你要和解
: 就是她不想起诉的意思
: ※ 引述《hentaiog3 (OG3 DADA)》之铭言:
: : 小弟去年12月初被诈骗了约10万…
: : 我还上来发了篇文哭哭…
: : 现在收到了张传票要我去屏东地院,
: : 说被告有意愿和解,
: : 请我出庭…
: : 还说若是不方便请我联系书记官,
: : 大老远开庭还要去屏东…
: : 这个被告也只是卖帐户当人头的欧巴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