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不久之前新闻有报
有一个二代
(已年纪来说已经是老年人)
昔日拥有数笔土地及房产
后来听信合伙人投资的建议
立即将数笔房产和土地拿去抵押
借取大量现金投入投资计划
后来合伙人卷款潜逃
留下钜额债务给这位二代老先生
这位老先生因无力偿还费用
将所有祖产变卖
甚至连起家厝也卖掉了
后来接手起家厝的买方
因为同情这位老先生的遭遇
同意以出租的方式
让这位老先生在原本的
起家厝继续住到老死
我觉得这是一则很好的反面例子
告知周遭朋友不要随意起贪念
且投资要小心谨慎
尤其出手准备投大额资金的时候
请问有人有办法找出
这篇新闻的原文吗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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