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铭言:
: 【即时中心/综合报导】台北市世新大学今年4月遭5名从事“八大行业”的男子闯入校园
: ,并进入教室内留下个人IG、在白板写上“初入八大”等相关字眼,甚至在校内搭讪女学
: 生。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将5人移送,不过法院定不罚;警方不服提出抗告,台北
: 地院合议庭认为,警方移送证据难以认定侵害校园秩序,驳回抗告,不得再提。
: → chifeng: 法院认证 读世新做八大 101.10.105.250 12/18 16:47
说准确一点,法院的说法是:
一审刑事裁定:新店简易庭一一三年度店秩字第十一号
被移送人进入校园,于白板上写上招募字句、留下IG帐号、上传影片并于校园内与女生交
谈、开车载送女生之行为,均是和平进行,并无喧哗、吵闹、使用暴力之行为,故难认有
何造成校园混乱、影响安宁秩序之情形。纵被移送人是未经同意擅自进入世新大学教室内
使用白板,惟从卷内证据,无法看出教室内是否有其他学生正在使用,故尚难认定该行为
有影响到学生上课或自习等影响安宁秩序之情况;而被移送人与特定女同学说话、载送特
定女同学之行为,亦难认有对公共秩序造成破坏;又被移送人于白板上所写之内容,本质
上乃属征人广告之一种,而所谓“八大”亦仅属特定行业之代称,并非必然涉及不法,故
尚难认其内容有何影响校园秩序之情况;另被移送人丙○○、甲○○虽有将其于教室内之
影片上传IG,惟其等于教室白板书写及留下IG之内容,仅是其等日常生活之分享,并不会
造成网络秩序之混乱,是亦难认有何破坏公共秩序之情形可言;至虽有网友于DCARD 网站
上转发被移送人上传之影片,并以“八大猴子入侵校园世新大学”为标题,表示“八大猴
子都这么嚣张的喔/搞不清楚场合/学校处理吗”等语,惟此仅系该人事后对于此事件之主
观评价,尚难以此认定被移送人之行为有扰及该场所之安宁秩序致难以维持或回复者之情
况。
二审刑事裁定: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秩抗字第二十四号
观诸被移送人五人之前开客观行为,未见任何暴力、喧闹而影响校园之情形,与社会秩序
维护法第68条第2款之“借端滋扰”文义已难认相合,而被移送人5人以影片记录前开过程
,并发布于社群软件之举措,毋宁仅系其等生活纪录之一环,本为网络世代之日常活动,
亦难谓有何危害校园秩序可言。抗告人固以“校园神圣不可侵犯”,岂可让八大行业肆无
忌惮进入校园征才、寻人,主张应惩罚被移送人五人,然世新大学本属公开校园,除校方
特别管制外,本得自由进出,且移送人五人之行为与公开校园不时可以遇见之各类社会、
宗教团体或各式社团在校园内或教室白板上征求连署、寻求认同、传布特定理念、招募成
员的本质不具有差异。本院亦详细查阅卷内各项证据,均无以得出被移送人五人有造成大
学校方、教师、学生就研究、教学或其他活动的妨碍,难谓有侵害校园安宁秩序或危害之
虞。
简单来讲:
“校园内的事,请校方自行制止,不要叫法院来解决!法院不是给你们来挑衅权威的,请
自行知所进退!”
这应该是法官的心证,在仗着“不得抗告”之法律硬限制的背景下,自为扑朔迷离之诡异
行为,动机令人费解不已...
且顺带一提,合议庭审判长是刑事第十庭的曾名阜,数月前曾审判高虹安被告诬告事件,
当时的其中一位成员黄瑞成也参与了本案的裁决
因此能得出这种不罚(抗告驳回)的结论,应该说“不值得意外”才是。
※ 引述《louiswei1986 (禅宝宝)》之铭言:
: 我有点不懂这个世界了,
: 警察到学校带走打老师的学生不应该,
: 然后提告入侵学校的八大业者也不应该,
: 干你娘要出事了再来靠北警察吗?
: 现在的警察真的有够卑微,
: 伟哉法官!
打老师的事,已经导致市长“大怒”,警政单位亦祭出行政处罚,“解决”执行出瑕疵的
人员,因此还能不告一段落的话,便是对该事耿耿于怀的表现
但不管怎样,伤害已经造成了
家长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已经该感到万分庆幸了;再执著于无关紧要之处,只会让自己过
意不去、对品格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