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赵敏雅
3.完整新闻标题:
板南线车厢女子持美工刀伤人 杀人未遂罪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王姓女子11月搭乘台北捷运板南线车厢持美工刀伤人,造成1名学生左脸、左颈等多处受
伤,新北地检署近日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王女,并请求依儿少法规定加重其刑。
根据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起诉书,11月8日晚间10时15分许王女搭乘往顶埔方向的捷运蓝
线车厢,在新埔站时拿出随身携带的美工刀攻击人,王女称当天去公司办理离职,因心情
不佳,持刀划向学生颈部。学生左脸有8公分伤口,左颈有1.5公分,左耳则有2公分撕裂
伤等。
王女说,持刀划伤学生后,虽然幻听消失,但仍想继续攻击。起诉书指出,王女在10月17
日到11月2日间不断传讯息给自己,曾提到幻听对象,不过王女没有就诊精神科纪录。
检方指出,王女因想宣泄对生活、工作不满,事先将美工刀放在口袋,并以密闭式大众运
输工具为犯案地点、选定学生犯案,认为王女是在有意识下、经过思考而犯行,依杀人未
遂罪嫌起诉王女,并请求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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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杀人未遂
最后会重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