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调查,4名中奖人均非财政部与所属机关及承办厂商之员工、配偶及其三亲等以内
: 亲属,490万元活动承包案也尚未支付款项,在“公事公办”的原则下提起民事诉讼。
搞错重点了吧 重点是要公布重复中奖人是谁吧
不公布怎么知道中奖人跟厂商的关系
如果厂商跟中奖人完全没关系
厂商怎么会有动机送奖给中奖人
应该先查清是否故意 是否有关联有动机
如果是意外 那意外是怎么产生的
不管是哪种情况总也要有合理解释吧
疑点这么多都不厘清 刑事责任恐怕都还未知
现在就一句话告厂商民事了结喔
更不用说当初财政部还声称没有问题 转弯也转得太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