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说
谢宜容记两大过免职
此一手法完全在欺骗台湾人
因为考绩法只规定“不服上司领导”
完全没有规范对下属如何不好要惩罚
谢宜容把上面都按奈好好的
所有她没有犯考绩法
“只要哪天她去申诉了,立马可以复职,
还要赔偿她这段时间的损失”
“但是旷职四天以上可以免职啊!”
“所有她到现在还在请假啊!”
谁准她的假的啊!
“根本没有要解决谢宜容,现在还是全面包庇啊”!
真要办,要用“公务人员惩戒法”
不是用惩戒法
还在用考绩法
那就是装死给你看,障眼法啦!
咁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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