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0406 (LeGOATKingJames)》之铭言:
:
: 如果已经羁押四个月了
: 检方就是找不到一刀毙命的证据
: 最后法院因证据不足判无罪
: 这样可以申请国赔吗
: 不知道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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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9&flno=6
刑事补偿法第6条
羁押、鉴定留置、收容及徒刑、拘役、感化教育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处分执行之补偿,依
其羁押、鉴定留置、收容或执行之日数,以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之
。
也就是如果柯文哲被羁押4个月共计120日
最后不起诉或无罪的话
以一天五千元计算
可以拿到60万的补偿金
当然这笔钱是国家出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