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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捷杀4人死刑枪决 陈彦翔纵火夺8命却判无期!律师曝关键
TVBS
编辑 萧达多 报导
新竹男子陈彦翔于2022年间犯纵火案,烧死8名家庭成员,一审原处死刑,高等法院二审
昨(11日)改裁无期徒刑。有舆论认为,捷运随机杀人案的郑捷,杀4个就死刑太冤了?
律师林智群今(12日)在脸书指出两案的不同之处。
据判决,高院二审认为,陈男在纵火现场自承犯行,求警方扑火救家人,显露懊悔、自责
之情,此举符合自首要件,故予减刑,改裁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高检署表示,陈男
基于杀人直接故意纵火酿成8死,符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所示,情节条件达最
严重应判死刑,将研议提上诉。
二审宣判当天,林智群即指,刑法上“自首”原规定“应”减刑,但后来发现有犯人在犯
后第一时间,不是将伤者送医,而是跑到警局自首,此情况只是为了自己利益,并非懊悔
,故后来修法“得”减刑;至于有人觉得本案法官和律师支持废死?事实上与废死无关,
是要不要“自首”就给减刑的问题。
林智群今表示,有些人认为,本案酿成8死判无期,“郑捷才杀4个就死刑”很冤?两案情
况并不一样,重点在于“行为数”,陈男是1个放火行为,郑男是4个杀人行为。
林智群指出,刑法是看行为数,1个行为就是1或多个罪,从最重刑度;4个犯罪行为就4个
罪,4个刑度最后合并处罚。他也举例,如高速公路车祸,前方堵塞后面一辆货车撞上,
共酿6车受损、6人死亡,还是1个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