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林哲远
3.完整新闻标题:
不甩《镜周刊》提告声明! 黄国昌直呼“自取其辱”放声大笑
4.完整新闻内文: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被羁押禁见,民众党立委黄国昌10日因不满媒体频问,《镜
周刊》对柯报导的内容,在记者会上痛批“垃圾周刊”;周刊今(12)日表示,将对黄国
昌提起妨害名誉告诉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诉。对此,黄国昌在立院受访时直呼,浪费司
法资源、自取其辱,这就是他10个字的回应。语毕后,更放声大笑,离开现场。
《镜周刊》今日声明全文如下:
黄国昌先生多次以“垃圾”辱骂本刊及本刊报导,因道歉之时限届至而未获置理,本刊将
对黄国昌先生提起妨害名誉告诉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诉。
本刊开始追踪报导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所涉弊案后,民众党主要干部就对本刊报导提出
非常多的批评与指教。除了“不实报导”“科幻小说”“言情小说”乃至“镜检”,相信
社会大众都不陌生。本刊基于媒体监督的职责进行报导,后续引来被报导者的不悦及反弹
,本为民主社会舆论运作之常态,本刊自有接受批评的雅量。惟在公共场合反复进行抽象
之谩骂,不仅误解言论自由精神,也是非常不良的示范。
复按、本刊报导系记者透过查证后才出刊,记者对于报导的内容必须负担文责,此乃众所
周知之事。民众党主要干部每周对本刊报导的批评指教、甚至直接表明要提告,都是民主
社会运作的状态。但是表达意见并不得以粗鄙、贬损羞辱他人人格之方式为之,黄国昌先
生的言行显然属于低价值言论,本刊为捍卫新闻自自由以及记者的尊严,必须诉诸珍贵的
司法资源,导正此歪风。
黄国昌先生为法律学者出身,近年挟其立委身分,对诸多公共议题发声,具有极高之声量
。惟其言论却以政治为首要考量,将国家法律抛诸于后。有关柯文哲主席所涉弊案之侦办
过程,皆冠以政治迫害的结论,企图打击司法威信脱免罪责,已完全背离法治国的精神。
黄国昌先生多次于接受媒体联访时,对本刊基于公益揭发弊案之报导,公开辱骂其为垃圾
内容、垃圾周刊,复依其法律学者之身分、平素行为等,具有公然侮辱的犯罪故意,堪以
认定。敬请司法单位不因人废事,依法惩治,以维社会善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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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强强对决???
听说国昌老师法律战没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