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yayaya (aya)》之铭言:
: 不懂欸
: 有人杀人放火
: 反正民意大多都是支持死刑
: 就花两颗子弹的钱
: 轻轻松松两枪带走
: 反正下次还有人再犯
: 就再两颗子弹
: 社会成本那么低
: 大家还拍手叫好
: 以后选举还有选票
: 到底哪里不好?
: 大家帮忙想想看
一般认为废死的先驱者是意大利哲学家贝卡里亚,他作的“论犯罪与刑罚”引发了
废死的思潮,里面主要是有几个废死论点。
第一个就是终身苦役比死刑惨多了,惩罚的痛苦程度远超死刑,即便不是终身的大罪,
比较长期的苦役重劳动也堪比地狱。
再来是说死刑会起反效果,因为有些死刑人在行刑前看起来很可怜,起的就不是威吓
作用而是一场悲剧表演,考虑到是18世纪,应该是指公开处刑的砍头。
第三个是说以暴制暴的话就是一个坏的榜样,因为会给人留下印象是只要有正当理由杀人
就是被允许的,用法律来施暴,法律就失去公正性质。
当然后来还有所谓的冤假错案,或者变成独裁者拿捏别人利用的手段。
这些是以功利角度的就是所谓废死的好处啦,但是第一点现在被认为是违反人权的,
如大陆,20世纪时大陆劳改是世界有名的,效果虽好但非常残酷,现在早也终止了,
第二点说是表演我觉得也没错,但是能抚慰受害家属的心灵,不见得没用而且我也不
觉得有怜悯死刑犯就会有反效果。
至于死刑杀人就不叫公正吗?这有所谓吗?天变地变,道义不变,该死的人不就该死吗?
大概也就剩冤案跟所谓社会契约论还有一点争论的价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