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有打算修法增加一个刑度为 终生监禁不得假释
而台湾的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其实是可以被假释出狱的
受徒刑之执行而有悛悔实据者,无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
之二,由监狱报请法务部,得许假释出狱。
而且有期徒刑的合并累计最高也不能超过30年,所以幼稚园侵害幼童那个人渣
在美国他会在牢狱中关到死,但是在台湾他合并累计起来不会超过30年
假设台湾法院判刑他30年好了,关押到第15年就可以提出假释申请
如果他家背景够力让他15年后就假释放出来,那他还够年轻还是很可能继续侵害幼童
如果要终生监禁不得假释,这种犯人基本上就是必须要在牢里关押到死
要用这种刑罚取代死刑,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执行单独关押
可以参考美国的美国行政最高设施监狱
(United States Penitentiary, Administrative Maximum Facility)
这种监狱整个结构经过精心设计,犯人每天23小时呆在单人牢房中,
四周浇灌了加固的钢筋水泥,而且24小时都会被狱方监控。
让这些犯人单独在一个1-2坪的小空间里孤单一人面对未来的死亡
也不要让任何亲属朋友探视它们,所有的犯人都禁止任何形式的交流互动
死亡是它们唯一能离开这个监狱的方法
如果台湾有这种终生监禁不得假释的制度以及监狱制度
那我就支持以这样的刑罚取代死刑
可惜
废死团体连这种刑罚都要想办法禁止, 最好台湾学北欧那套杀死几百人只能判刑21年
还要犯人吃好住好玩的开心那套
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