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国心理学家Jonathan Haidt的心理学研究里面归纳出,
: 人类的道德心理之中,有以下这些:
: 1.关怀:保护弱势免于被伤害的原则
: 2.自由:免于强制约束的原则
: 3.公平:按付出程度分配资源的原则
: 4.忠诚:忠于自己亲近群体的原则
: 5.服从:遵守权威与传统秩序的原则
: 6.圣洁:避免接触腐败与病源的原则
我觉得你想太多了 法律人他们根本不管这些原不原则的
有件事你没搞懂
在法律人眼中 越能够钻法律漏洞
越能够让法官轻判 越能够让有最变无罪 让证据无效化
表示你越厉害
而不管这个人是否杀了人
是否虐童 是否犯了什么罪
总之越能帮罪犯开脱 表示他们越厉害
他们使用的工具 1.证据力 2.法官无边无际的自由心证
特别1.证据力 还会被2.法官的自由心证给左右
可以说制度上法官就是神明在人间的代表
这些逻辑换到法官身上也一样
越能够帮这些死罪的人开脱
越表示他们的圣洁至高无上 表示他们见解的卓越不凡
"明明他放火杀了八个人啊"
"他让自己的妻儿骨肉在极度惊恐痛苦中 变成焦炭死去"
"因为他有自首阿"
"不服去释宪 去跟大法官辩"
你去问他们正不正义有什么意义吗?
难道你不了解法律这群 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卓越不凡的一群人吗
证明自己的厉害之后 能换得的实际利益就是
法律可以变成一个政治/资本博弈的武器 而从中套取巨大利益
因为凡人都没有办法对抗法律的(只有公权力/军队可以)
也因此
法律圈从来不需要改变
他们就是统治权上的皇冠 他们是权贵对付人民的权柄
要改变的 只是你人民自己
死几个人而已 一年几百件的偶发事件
不足以撼动他们目前构建出来的统治阶级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