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杀全家宪判后逃死 王鸿薇:我国司法正义完全就是笑话
联合报/ 记者王千豪/台北即时报导
纵火烧死8名至亲的被告陈彦翔一审被判死刑,在宪判8号限缩死刑适用后,台湾高等法院
今改判无期徒刑。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表示,杀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国司法正义完全就
是笑话,不晓得这些宣判实质废死的大法官、判决逃死法官,要如何面对这8条人命。
王鸿薇表示,陈彦翔因欠债缺钱,又为了谁洗碗的琐事而与家人口角,愤而泼汽油烧店烧
家,导致包含他妈妈、妹妹、妻子、3名子女、大嫂、姪女在内,共8名家人命丧火窟,仅
父亲逃过一劫,新竹地院去年9月一审时认定其罪无可恕判决死刑,没想到高等法院审理
后竟然改判改为无期徒刑。
王鸿薇指出,这同时也是宪法法庭作出宪判8号之死刑释宪判决后,第一件一审宣告死刑
上诉二审审理后宣判“逃死”,为实质废死开了第一枪恶例。
王鸿薇提到,该案起诉检察官于起诉书中痛批,陈彦翔犯后还矢口否认,认为陈彦翔泯灭
天良,建请判处死刑。更可恶的是一审诉讼过程中,陈彦翔双手插口袋、满脸不在乎地说
,“我没有上诉,是律师帮我上诉的。”法官再问“有没有承认犯罪?”被告根本连答都
懒得答,后来才承认放火否认杀人。
王鸿薇批评,高院改判原因也让人无法接受,竟然是自首减刑,尤其参阅判决书中说,“
难认其属“狡黠阴暴”而自首之人”,爰依刑法第62条前段自首之规定,依法减轻其刑为
无期徒刑。杀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国司法正义完全就是笑话,不晓得这些宣判实质废
死的大法官、判决逃死法官,要如何面对这8条人命。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418452
印象中上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也是纵火烧死一堆家人的
晚几年他就可以跟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