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纵火烧死8家人没死刑 犯罪情节非最严重??

楼主: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24-12-11 11:04:20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之前宪法法院判决
: 杀人罪必须“情节最严重”才能处死刑
: 结果 新竹市正义轮胎行前年发生8死惨案
: 高等法院却判无期而已
: 所以是要烧死几个人 犯罪情节才会重严重?
之前就发过文了
不会有最严重之罪
因为永远可以找到更严重之罪
你杀8人很可恶
有比东条英机杀几十万人严重吗?
所以不是最严重
除非你把地球炸了搞到人类毁灭
不过那时也没人能治妳的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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