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中警纪又出包…醉汉打伤女店员没当现

楼主: tinytod (22)   2024-12-08 13:48:18
卢妈不是应该比照一下 国小事件 来个震怒 并要求 严惩严办 吗
结果 哈哈 当下不演戏 最后也只是个申诫XD
然后 打人的犯人抓到了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uAne19ffLw
看一下 当下台中警察局长的态度 我只能说 不意外啦
先不说打人放走 当下酒驾也放走喔
只能说啦
今天要让卢妈市长震怒
除非 你今天被打到进医院 引起众怒 / 你被打死 /
你是或是认识蓝色的条阿咖 而且找到蓝色的议员 串通好市府帮演戏
不然齁 别傻了 被打就乖乖认命吧
真以为 国小那件事 市议员质询当下 卢妈没反应过来 震怒中说出严惩严办?
校长当场都抓去旁边 怎么会不知道到底发生啥事 就是演的嘛
只是没想到 想洗个好名声 反而炎上
然后 反观这件事
有先叫所长去旁边被询吗? 没有嘛!!
代表啥? 就是非我蓝色的质询 连戏都不想演 不然不应该演一下 博个名声
※ 引述《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联合报
: 2.记者署名:曾健祐
: 3.完整新闻标题:台中警纪又出包…醉汉打伤女店员没当现行犯 五警记申诫
: 4.完整新闻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409944
: 5.完整新闻内文:113-12-07
: 台中市日前发生陈姓醉汉攻击超商女店员,嚣张打到对方断牙、破相,昨经市议员揭露警
: 方竟未依现行犯处理、也没立即开报案三联单;台中市警局调查后,认定第三分局东区分
: 驻所违反规定,除当天代班巡佐、警员,上至所长、分局长等五人,通通记申诫处分。
: 台中市议员蔡耀颉昨指出,十二月二日东区一间超商女店员遭男子殴打,朝她赏巴掌外、
: 追打到收银台,还拿商品、购物篮狂丢,女店员吓到尖叫被砸到头皮撕裂伤、牙齿断裂,
: 脸部及四肢挫伤。
: 蔡耀颉说,到场台中第三分局警员获报到场竟放纵动手打人的男子,让其离开没当现行犯
: 处理,且事发多日被害人未拿到报案三联单。他质疑,市民遭攻击寻求警察帮助,警方却
: 没有保护被害者,更放纵加害者离开,让市民对警察执法非常不信任。
: 蔡也砲轰,到底是警纪涣散螺丝松了,还是基层员警被压榨的苦不堪言,导致无法照正常
: 作业程序办理相关的勤务,要求台中市警局彻查。
: 台中市警局今说明,第三分局二日晚上十点多获报东光园路超商有顾客、店员纠纷,到场
: 第一时间协助被害女子就医验伤、完成笔录,但警员处理过程已经违反规定。
: 警方说,经派驻区督察调查发现,第三分局警员到场时,涉嫌施暴的陈姓男子仍滞留现场
: 未离去,且和超商店长争执,依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犯罪在实施中或实施后即时
: 发觉者,为现行犯”,但警员对现行犯认定有误,未马上依现行犯逮捕,违反现行犯逮捕
: 标准作业程序。
: 警局指出,已对当天带班陈姓巡佐记申诫二次、同班文姓警员纪申诫一次。另也发现,接
: 续处理该案之傅姓警员,虽在女店员就医验伤后做笔录、完成受理报案程序,但未依“受
: 理报案E化管理平台一般刑案作业规定”第九点规定,立即开立报案三联单,也对傅员记
: 申诫二次。
: 警局也认为,第三分局长、东区分驻所所长督导不周,且未善尽报告纪律,依考监责任,
: 各记申诫一次。
: 警局说,本案处理程序未符规定,警局已经多次在历次会议提醒警员注意,但员警仍未依
: 规定处置,被议员质询后经调查属实予以处分,将加强警方法治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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