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喂养的就是饲主
有很多可以告爱妈,让她罚钱,怎么都没人做,为什么啊?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84 条
疏纵或牵系禽、畜、宠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处所有人或行为人新
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1.狗不系绳
各县市动保单位
动物保护法20、29、31
2.不清狗屎
各县市环保单位
废弃物清理法
3.狗扑人及受伤
警察机关
社会秩序维护法70
刑法过失伤害284
4.狗追人或追车及受伤
警察机关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84
刑法公共危险185
刑法过失伤害284
5.动物保护法
第 22 条-3 业者以外之特定宠物饲主应为宠物绝育,但饲主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
申报并提出繁殖管理说明后得免绝育
家畜所表示,依动保法规定,饲主未为宠物绝育依法可处5万至25万元罚锾,未完成宠物登
记3千到9千元罚锾,如涉及弃养动物情节,裁罚3万元以上15万元,依动传条例规定未施打
狂犬病疫苗注射者,开罚3万元以上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