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前议员史雪燕遭解职 内政部:公职均应放弃他国国籍
2024/12/6 14:31(12/6 15:16 更新)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6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南投县前议员史雪燕因未依国籍法规
定,在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并于就职之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出佐证资
料,内政部已于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议员公职。
媒体报导,陆配史雪燕因国籍问题,内政部函文要求南投县议会解除史雪燕的议员公职。
南投县议会今天解释,议会无权解除议员职务,解职是内政部职权,且内政部已来函告知
对史雪燕解职。
内政部下午透过新闻稿表示,史雪燕未依国籍法规定于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
籍,并于就职之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出佐证资料,为确保中华民国国民担任公职者,负
有国家忠诚义务,内政部已于今年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议员公职。
内政部重申,为避免民众兼具外国国籍者,担任民选公职人员情事发生,因此已于民国98
年3月30日及113年11月12日二次函请各级民意机关及县(市)政府于相关人等就职前,告
知如兼具外国国籍,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之国籍,并于就职之日起1年内完
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
内政部说,规定是基于公务人员与国家恒处于特别紧密的忠诚、信任关系,因此从制度上
排除发生忠诚义务冲突的情形,简言之,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以外的国籍,均应放弃。(
编辑:林兴盟)1131206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06017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