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王冠仁
3.完整新闻标题:
8度拿千元钞买29元打火机 奥客“卢小小”画面曝光
4.完整新闻内文:
40岁陈姓男子到台北市广州街一家生活卖场,7分钟内8度拿千元钞购买29元打火机,让店家
准备用来找钱的小额钞票、硬币消耗过多;3分钟后,他又拿千元钞买十几块的小发夹,店
家不堪其扰报警。警方到场他依然“卢小小”,警方认定他行为已构成社会秩序维护法“藉
端滋扰”将他裁处,近日台北地院裁定出炉,他被处罚锾3千元,警方也在今天公布当时影
像。
警方调查,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年8月22日清晨5时许,当时陈前往台北市广州街一家生活卖场
,拿出千元纸钞购买价值29元的打火机,店员起先照常结帐、找钱。不过,店员发现他事后
居然又多次以相同手法购买打火机,在短短7分钟内8度拿千元钞买打火机,让店内准备的零
钱不敷使用,双方爆发口角。
3分钟后,陈又再次返回店内,又拿出千元钞要购买一个价值10多块钱的小发夹,店家认为
他故意找碴,气得报警。
辖区警方到场,陈依然故我,表明自己拿钱购物又不是没付钱,自己没有错;但店家表明不
作他生意,他却依然站在柜台处大声咆哮,妨害店家做生意,警方劝说未果,认定他违反社
会秩序维护法第68条第2款“借端滋扰公司行号”,将他移请台北地院裁定。
尽管陈事后声称“不记得了”,但台北地院简易庭认定他执意以大面额钞票购买小额商品而
与店家争执,借此事端滋扰,裁定罚他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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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搭讪是用钱买到认识
你是用钱买到进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