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法删父母惩戒权 专家吁推配套提醒家长

楼主: applewolf (K4)   2024-12-01 13:08:09
※ 引述《tklisstory (苗栗小五郎)》之铭言:
: 民法删父母惩戒权 专家吁推配套提醒家长正向管教
: https://udn.com/news/story/12788/8391557
: 2024-11-28 19:27 联合报/ 记者林则澄/台北即时报导
: 民法规范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为避免遭误用或作为暴力行为借口,行政院会今
: 天拍板修正民法1085条,删除惩戒两字。专家呼吁,政府应祭出配套措施与宣导活动,引
: 导民众,家长也进行“正向管教”,防止不当的情绪与过当的行为。
: 行政院会今天拍板修正民法1085条,改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之年
: 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
: 儿少法第49条针对“身心暴力”遵照儿童权利公约第13号,“精神暴力”涵盖心理虐待、
: 精神凌辱、辱骂、情感凌辱或忽视等;人身暴力包括所有体罚和所有其他形式的酷刑,残
: 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或来自成人和其他儿童的人身欺凌和欺负。
以后小孩不乖
不给他玩具手机、把他玩具丢掉>恐吓、心理虐待
冷处理>忽视
跟他说会被警察抓走>恐吓
罚站>体罚有乳人格
: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暨研究所教授林明杰认为,卫福部社家署、教育部等应提出相关配
: 套措施,除了详尽公告相关条文与细则,也可透过示范影片、宣导活动,提醒为人父母者
: ,何种行为即有触法疑虑,“家长可能改善自己的教导方式,避免对子女不当管教,因为
: 家长对子女的体罚,都可能造成子女日后合理化暴力的潜在因子”。
: 林明杰说,很多父母管教孩子的方式受自己父母影响,有人基于责任感,认为“养不教、
: 父之过”,因而采取体罚等管教行为,但不当体罚除了影响孩子情绪、健康,也可能造成
: 反效果,导致孩子愈发不受控制,甚至对同侪、朋友出现暴力倾向与行为,但不该延续这
: 种恶性循环,“这些问题都应从源头被检视、修正”。
: 至于怎么管教孩子,林明杰建议父母可用耐心,学习“正向管教”,落实赞美、引导、倾
: 听等举动,并在孩子达到要求时,适时给予奖励,让孩子明确知道“可以怎么做、做什么
: 才会达到标准”,而不是用打骂教育。
: 林明杰以孩子经常发生的“不愿意写功课”为例,建议可先规定在前一个小时或后一个小
: 时先写一半或三分之一,让孩子较没有压力,等孩子达到初步目标后,先口头称赞“很好
: ,你都可以做到”,直到功课完成后,再于可行范围内给予奖励,重要的是尽可能让孩子
: 保有尊严、自主,以逐步培养自律精神决定分内事务。
最后还不是落得利诱式的交换条件
这些教育学家时间最多
可以在那边等小孩自律去写作业、把饭吃完、吃掉他不想吃的饭菜
然后家长给小孩物质奖励如手机、游戏、钱
没看过得寸进尺的小孩吗?
一般上班族劳工下班回家七点
可能还要煮饭做些家务
一转眼小孩该上床睡觉了
每个家庭都有时间在那边耗?
: 台北教育大学特殊教育学系系主任詹元硕建议,交换条件式的管教方式,只能作为初步介
: 入手段,希望家长也要回头去对孩子说明“为什么要这么做”,此外,也要避开物质奖励
: ,也就是不要给钱、礼物,可以亲子间的家庭活动代替,像陪孩子一起散步、打球,落实
: 陪伴与照顾,才是上策。
: 有的孩子透过不合规矩行为引起父母注意,林明杰说,可善用行为心理学的“削弱作用”
: ,也就是在孩子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适当的忽略,等到孩子情绪稳定后,再冷静地辅导、
: 沟通,避免透过“负增强作用”的威胁与处罚措施,以免适得其反。
这位专家是不是没有看法条
忽视也违法好吗!
: 詹元硕提醒,很多管教模式尽量在孩子情绪稳定后展开,例如若孩子得不到玩具时哭闹、
: 打滚,若家长好言相劝无用,则可先在一旁等待直到孩子冷静,但家长也须留意孩子的情
: 绪与行为,要遵守“不危及别人的安全”的前提,若孩子行为有违法疑虑,就要立即表明
: “这是错的”,并立刻告诉“怎么做才是对的”,避免造成他人困扰。
: 听到没有,养小孩成本就是这么高
: 你还敢生吗?
: 以后叫人多子多孙,应该可以列为诅咒。
我是不知道生个小孩要养他给他饭吃、照顾他生活起居、给他钱
结果连个适当的惩戒权都没有
只能说他好棒棒跟养个祖宗一样
好笑的是小孩犯错我不能惩戒我的小孩
等小孩犯法之后政府却可以惩戒我的小孩或是我
以后小孩就给法律教就好
出事了父母也不用说对不起我们没把小孩教好
从小到大我们没有惩戒权
请政府法律帮我们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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