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杨国文
: 3.完整新闻标题:
: 前大法官黄虹霞:宪诉法修法若通过 侵害人民基本权
: 4.完整新闻内文:
: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等人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条文,引发社会不小反弹,甚至有逾百律师发
: 起守护宪法游行。前大法官黄虹霞接受本报《官我什么事》节目专访指出,若立院通过此
: 修正案,宪法法庭将会瘫痪;而大法官受理的案件有九成八是人民申请的案件,人民的基
: 本权利将因此遭侵害,“法律若牴触宪法是无效的”。
要不要先说说是什么权利被侵害?
诉讼权吗?
大法官曾说过几个审级是立法权决定的。
而且,宪法诉讼是所称诉讼权保障范围,
怎可以凭几个大法官感觉重要或不重要,就决定受不受理,
未以事前抽象的法规范,就限制人民诉讼权?
自己符合法明确性?自己就尊重过人民诉讼权?
诉讼权还有及时救济的特性,如果是人民诉讼权保障,
多少案拖了多少年?
: 宪法法庭将“被瘫痪”
: 翁晓玲等人提出宪法诉讼法修正案,将作成判决及裁定的计算大法官人数规定,由“现有
: 员额”修正为“法定员额”,不少法界人士忧心,若修正案通过,恐引发宪政危机。
: 黄虹霞表示,大法官法定员额就是十五人,三分之二的比例没有变,也就是十位大法官才
: 可以开会,若不足十人就不能开会。
宪法法庭摊不瘫痪,其实就是要看提名人,
立法院“同意权”也是“宪法保障”的权力,
怕瘫痪,就提出能被同意的人,
宪法法庭自然就能不被瘫痪。
: 黄虹霞说,七位大法官在十月底因任期届满退任,目前是八名大法官还在运作当中,而且
: 是可以运作,因为是采“现有员额”,开会没有问题。若翁晓玲等人提出的修正案通过,
: 现有员额改为法定员额,宪法法庭将无法开会,就会瘫痪宪法法庭。
: 黄虹霞示警说,据统计,大法官受理的案件有九成八是人民申请的案件,也就是人民需要
: 大法官来保护其基本权,若宪法法庭整个“被瘫痪”、无法运作,谁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
: ?
无法开会,就请快点提名能被同意的人选,
不就是符合宪法“同意权”制度设计的初衷。
现有员额制后果,就是导致架空立法院同意权民意监督制度设计目的,
哪个比较符合宪法初衷?让宪法解释权全部由执政者决定,这样比较保护人权?
更何况,4个大法官否决全民意志!!
这符合权力分立基础???
: 立法权不能牴触宪法
: 黄虹霞强调,大法官解释宪法是人民基本权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法院通过的法律须受到宪
: 法法庭来制衡,不仅立法权不能侵害人民的权利,行政权、考试权或监察权都不可以,即
: 使法院裁判也不行,“这个防线绝对不能破”、“立法权不能牴触宪法”。
: 黄虹霞说,如果此宪诉法修正案通过,且有人申请大法官解释,假设她仍然是大法官,将
: 做出“此修正案违宪”的解释。
大法官解释,是政府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
但到底是谁把大法官的信用搞烂了,把这道防线破坏了。
立法权不能牴触宪法,同样司法权也不能牴触。
制度设计一直都是立法形成自由,
全世界都是合宪的立法监督权和法定总额制,到了台湾就不一样。
是抵触宪法,还是牴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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