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法删父母惩戒权 专家吁推配套提醒家长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1-29 18:56:34
※ 引述《tklisstory (苗栗小五郎)》之铭言:
: 联合报/ 记者林则澄/台北即时报导
: 民法规范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为避免遭误用或作为暴力行为借口,行政院会今
: 天拍板修正民法1085条,删除惩戒两字。专家呼吁,政府应祭出配套措施与宣导活动,引
: 导民众,家长也进行“正向管教”,防止不当的情绪与过当的行为。
这理论上是要扩展“奖惩并重”的精神,但主要待解症结在于,将《民法》修成禁止“惩
戒”行为后,使用了“正向管教”后,反而会变成宠坏孩子、使他们进入叛逆期的开端,
这已经不符合《儿童权利公约》下的原则了吧...
而如果要在“合理”范围之内,为正当的管教措施,前提是要让家长了解所必备的条件、
正确的方式,以免被反咬一口、形成非必要的伤害,这相信拟案的法务部应该很清楚,且
不可能不清楚其后果。
无论如何,教养这事是件大工程,要培育成未来栋梁,须先费一番心思,不能草率行事,
否则形同纵容不当行为,只会使制定单位难堪而已。
如今只能期望配套措施能妥适到位,且能反映民情、避免落差过大的负面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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