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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28/2863722.htm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手机满满恶照!变态男性侵猥亵26名未成年 检请求从重量刑
有正当工作的蔡姓男子涉嫌利用网络通软件,以给游戏点数等方式诱骗少年以视讯方式供他
拍摄猥亵照片或影片,或自拍后传送给他观看,先后犯罪时间长达7年,被害人遍及全国,
最小是小五学生,被害人达26人,犯罪次数31次,屏东地检署指挥台东县警方侦办,将他声
押,日前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性交等罪起诉,移审屏东地方法院,建请法院从重
量刑,以示效尤。
屏东地检署缘于某位被害人向台东县警察局关山分局报案后,由该署指派检察官黄琬伦侦办
,于113年3月29日持台湾台东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前往27岁的蔡姓男子住处搜索,扣得
iPhone手机,并在手机内发现其他被害人之裸体或生殖器照片,为追查其余被害人,再次于
同年8月1日持台湾屏东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前往他的住处搜索,再次扣得VIVO手机、电
脑主机及行动硬盘等物,经抽丝剥茧后,共发现26位未满18岁之少年及未满12岁之儿童受害
。
经查,蔡男涉嫌自106年至113年间,以Line、Discod、脸书及Instagram等社群软件,认识
被害之少年及儿童,在聊天过程中,以事后赠送游戏点数引诱之方式,或要求被害之少年及
儿童自行拍摄裸照或裸露生殖器之猥亵照片传送予给他,抑或在被害之少年及儿童在视讯过
程中全身裸露或裸露生殖器,被告再侧录猥亵影像。
扣案手机中亦发现,蔡男多次与未满14岁之男子为性交、猥亵、乘机性交、乘机猥亵之行为
,并登入被害少年之脸书帐号后,无正当理由下载被害少年之自拍全裸性影像而持有之,认
蔡男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1项之拍摄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照片、制造少年
性影像罪嫌及刑法第227条第1项之对于未满14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刑法第227条第2项之对于
未满14岁之男子为猥亵罪、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罪,于今年8月1日拘提蔡男到案
后,向屏东地院声请羁押禁见,经屏东地院裁定羁押禁见。
屏检表示,鉴于网络的普及及数位科技发展迅速,犯罪人更容易非法取得他人性影像资料,
然被害人性影像一旦遭外流散布,往往造成被害人心理难以抹灭之伤害,检方对于儿少安全
保护及性暴力之防制,甚为重视,对于是类案件,绝对速查严办。呼吁大众切勿轻易传送个
人隐私照片予他人,本案被害人共计26人,犯罪次数高达31次,且所有被害人之年纪尚轻,
性别知识尚处懵懂、无法理解身体自主权,尚未具有完全成熟之性自主同意能力及判断能力
,被告竟为逞一己私欲,无情戕害幼童身心,影响被害人之身心发展甚钜,建请法院从重量
刑,以示效尤。
恋童不等于甲甲
这新闻只是刚好都对少年下手而已
恐同勿借题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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