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是个资没错,
但要参加“女子”拳赛,
又主张“性别”是个资很奇怪。
既然“女子”是参加要件,
提出证明本来就是符合规定的。
如果她是“特殊”女性,
应该要吵的是规定,
没有涵盖到“特殊”的女性,不公平。
但是不是不公平就见人见志,
反正大家都一样标准就公平。
如果他提出的证明,
符合规定的标准,
才是吵举办单位违法规定,
但无论如何提出证据都是义务。
参加比赛,用别人会泄漏不提供,
法律战一开始就站不住脚了。
也更害林被质疑吧!
看现在,不提出有平息质疑吗?
※ 引述 《deann (古美门上身)》 之铭言:
: 嘘 moslaa: 性别本来就个资 49.216.31.119 11/28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