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恶男厕所架手机脸盆当掩护 镜头对准马桶拍女同事
2024-11-22 09:42 联合报/ 记者
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王姓男子在西屯区1间公司上班,却一早先溜进厕所架设手机把镜头对准马桶,有女同
事如厕时惨遭偷拍性影像,所幸对方机警当场抓包,王犯后全部坦承求缓刑,法院痛斥他侵
害女子生活私密领域最核心的性隐私,依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他3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王男(24岁)2023年12月27日早上到公司时,竟跑到厕所内利用脸盆当掩护,把
手机藏在后面并将镜头对准马桶位置,还打开录影要偷拍女同事上厕所春光。
后来女同事惨遭偷拍私密部位等性影像,所幸她没多久就惊觉厕所内有手机,当下立即找王
男对质,王也承认手机是他的,经女同事要求删除所有画面并报警才曝光。
检方讯时,王男坦承偷拍,与被害女同事、公司主管证词相符,检方侦结依未经同意无故以
照相、录影方法摄录性影像罪嫌起诉他。
台中地院审酌,王男为满足一己私欲无故偷拍女同事如厕性影像,欠缺尊重他人隐私,侵害
女子生活私密领域最核心的性隐私外,更造成她受有一定心理压力及创伤。
法院考量,王男犯后虽坦承并请求缓刑机会,但被害女子明确表达没有调解的意愿,可见王
并未获得原谅也没有弥补损害,仍认他有执行徒刑必要,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他有期
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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