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府职场霸凌告不成 法官:只是不庄1

楼主: lmy0505 (紫杉苏)   2024-11-22 18:17:51
2.记者署名: 王圣藜
3.完整新闻标题:
北市府交工处“职场霸凌”告不成 法官:上司只是不庄重而已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处施姓主任秘书认为陈姓女科员工作不力又辩解,在办公室辱骂
陈女“说明个屁”陈女认施职场霸凌,提告侮辱公务员、公然侮辱罪不成,声请自诉施,
台北地院审理,驳回声请案。
陈女指出,施2022年9月29日上午在交通管制工程处办公室对她辱骂“你说明个屁”,她
提告,但检方处分不起诉确定,请法官审判,委请律师丘浩廷、包盛颢递状。
法官认为,施当时对陈女所说的言语,不论是陈女所指“你说明个屁”或施所指的“协调
个屁”,都是在2人对话中由施说出口,言论是针对陈女而来。
法官认为,不论施是说“说明个屁”或“协调个屁”,语意都是指陈女如“屁”一般不堪
闻问,具贬抑陈女人格的意味;施与陈女具“上、下属”关系,不是友人间的嬉笑怒骂,
已逾越可以忍受的范围。
依声请案卷,施称“当天有开处务会议,陈女把交通局、停车管理处、公共运输处被列管
的案件都列进来”“我问陈女为何把其他单位的资料列进来,她说那是最新的资料,我跟
她说今天开的是交工处的处务会议,不是交通局的局务会议,不用列出其他的资料”而且
秘书室提过跟陈女难沟通,他听陈女说跟秘书室协调好,才回“协调个屁”。
施还称,陈女做错事情一直辩,辩不过就把秘书室拉下水,他认为陈女在说谎才说“协调
个屁”,承认说话语气重,
法官认为,施与陈女因会议资料准备意见不一龃龉,不能排除双方因是“说明”还是有“
协调”认知落差而生的误会,施主观上认为陈女强辩,基于一时情绪以不堪的侮辱言论反
驳陈女的说词,固然有失庄重而不符合身为上司面对下属应有的处事态度,不过,施并没
有重复谩骂,难以认定在侮辱陈女。
关于陈女提告侮辱公务员罪部分,法官认为,施与陈女就会议资料应如何准备的内部事项
起争执,不具公权力外观,也与名罪无关,裁定驳回声请,不得抗告。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当新闻连结过长时,需提供短网址方便网友点击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77625
6.备注:
这逻辑是不是怪怪的?前面说贬抑人格、逾越可忍受范围,后面又说是误会、没有重复谩
骂,所以不是侮辱?
以后我骂人是不是只要骂一次就没事了?
112年度声自字第207号
法 官 曾名阜
法 官 黄瑞成
法 官 蔡宗儒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 例如苹果日报、自由时报(请参考版规下方的核准媒体名单)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闻连结不被允许
2.记者署名:
※ 若新闻没有记者名字或编辑名字,请勿张贴,否则会被水桶14天
※ 外电至少要有来源或编辑 如:法新社
3.完整新闻标题:
※ 标题没有完整写出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