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新头壳
2.记者署名:
金大钧
3.完整新闻标题:
剑指中配!绿委提案“担任立委须提放弃国籍证明”顺利付委审查
4.完整新闻内文: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李贞秀日前因国籍问题,猖狂发言怒呛陆委会。对此,民进党立
委黄捷及王美惠均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条文修正,若无办理放弃原有国籍,
并提出丧失国籍证明,不得登记为立法委员候选人。修正案在今(22)日立法院会上,没
有党团提出异议,顺利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设有“两年条款”,为了弹性参选县市首长并让更多人选得到立委资历
。若现任8名立委在两年期满离任,排名第15的中配李贞秀将顺利递补为不分区立委,陆
委会副主委梁文杰7日指出:“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还保有中国国籍的李贞秀则
呛,要她提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就不合理,陆委会应先
裁撤。
立法院今日召开院会,由黄捷及王美惠分别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条文修正,
列为报告事项第93案、第95案,在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告无异议后通过,顺利交付内政委员
会审查。
有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条文修正,是在原有条文“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
湾地区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十年”之外,再加上“及办理放
弃原有国籍,并提出丧失国籍证明者”,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担任公教或公营事业机
关(构)人员及组织政党。
另外,条文也增订“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二十年及办理放弃原有国籍,并提出丧失国
籍证明者,不得登记为立法委员候选人”。
提案人黄捷接受新头壳访问指出,为了避免有民选公职人员中有双重国籍,所提出修正中
国人取得台湾户籍后必须放弃中国国籍,才能登记为公职候选人,这是和外国人齐一规定
。同时也修正必须取得台湾户籍满20年且放弃中国国籍后,才能登记为立委候选人、担任
国安相关机关的公务人员及监察委员。
黄捷强调,这个案子顺利付委,相信在野党也有在思考相关国安议题。目前中国持续升高
对台湾的威胁,国家是大家的,希望朝野政党都能共同为国家安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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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没想到居然真的要修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