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是不是应该先给谢宜容复职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1-22 06:34:00
※ 引述《wwl0909 ()》之铭言:
: 现在谢被停职了
: 你怎么要他出来当然装死
: 是不是应该先给他复职
: 然后再利用公务的名义命令他出来面对大众呢
: 如果不上班很好 直接记旷职
: 旷职久了就可以名正言顺免职他了
: 这样他退休金什么的官司也打不成了
: 自己旷职的怪谁
没用的吧...
等下如果变成“违法复职”(就算是复职,必须参照《公务员惩戒法》第七条第一项,符
合“停职理由消灭”、且按《公务人员保障法》第十条第一项在三个月内申请),后果谁
来承担?
至于在复职后旷职的事,其实《公务人员保障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阐明,“……
公务人员于复职报到前,仍视为停职”,否则在无特殊事由之下,“视为辞职”,因此不
可能有这种问题(除非劳动部走违法之道)。
因此就谢氏的问题来讲,她自己仍要设法自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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