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谢宜容违反了哪条法律被记大过?

楼主: greenzero (green)   2024-11-21 17:18:41
依照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一次记二大过处分:
一、图谋背叛国家,有确实证据者。
二、执行国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职责,或泄漏职务上之机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损害,有确实证据者。
三、违抗政府重大政令,或严重伤害政府信誉,有确实证据者。
四、涉及贪污案件,其行政责任重大,有确实证据者。
五、图谋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
六、胁迫、公然侮辱或诬告长官,情节重大,有确实证据者。
七、挑拨离间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有确实证据者。
八、旷职继续达四日,或一年累积达十日者。
今天行政院长开记者会只说了会记两大过,完全没有提到是适用哪一条
有哪位神人知道确切是因为哪条让谢被惩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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