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verne1 (只收菁英不收杂碎)》之铭言:
: 人死掉两天了早就硬掉了
: 还能叫119来动尸体
: 居然警察没到现场
: 这算不算破坏刑案现场???
法理上算
司法相验是指检察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
遇有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者
即非自然死亡状况时,所启动的相关程序
程序为
由地检署专责轮值之外勤检察官,
受理辖区内所有司法相验工作
辖区派出所警员接获通报后,
先向分局侦查队报告
侦查佐会同辖区警员到达现场后,
会进行初步调查
例如现场勘察蒐证照相、
联系家属制作笔录等,
随后整理卷证并通知该管地检署,
完成报验程序
外勤检察官接获警方报验后,会指示出发时间,
并召集书记官、法医及司机,
于约定地点进行司法相验,
此时,侦查佐及辖区警员也应陪同
接下来就由检察官会同法医进行尸检,
判断死亡方式及死亡原因,
并制作家属或关系人笔录后,
开立相验尸体证明书给家属,
并发交尸体给死者家属处理后事
如死亡方式及死亡原因无法判断,
或认为有他杀嫌疑,
或死者家属有意见,
这时检察官就会决定复验、甚至解剖,
此时尸体会暂时冰存于殡仪馆,
待法医研究所指派法医师进行复验及解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