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七八糟
惩戒处分的停职不是惩戒法院决定的吗
行政惩处只有在考绩应予免职之人,在执行之日未确定前,行政长官才能给予停职
我国政府高层好像没有在照法律规定走的齁
※ 引述《taiwan08 (08)》之铭言:
: 劳长何佩珊改口! “谢宜容直接停职”
: ETtoday新闻云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北分署公务员轻生,劳动部长何佩珊原说“无权对分署
: 长谢宜容停职”,但承受不住各界猛烈抨击,今(20)日改口“直接停职”
: 。
: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今在立法院质疑劳动部霸凌事件是否会造成另一个职场恐
: 慌;稍早何佩珊改口称谢不会调职了,“我会直接做停职处分”。
: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858655
: 有权利停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