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只觉得黄国昌果然是支持废死的,
连提起非常上诉的理由都帮死刑犯想好了,
可是依照刑事诉讼法441条,判决确定后,发见该案件之审判系违背法令者,最高检察署
检察总长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
所以提起非常上诉必须是判决违背法令,不可能以“有无”违背法令作为非常上诉的理由
,
而且非常上诉判决是不经言词辩论,调查也只限于非常上诉指摘的事项,
如果评议簿都被销毁了,又要如何调查呢?
所以我觉得黄国昌帮死刑犯想的非常上诉理由,已明显超出法条的文意,而且也不符合非
常上诉的规定,法院采纳的机会应该是微乎其微
※ 引述《Goog1e (咕狗)》之铭言:
: 死刑须一致决 黄国昌爆:30死囚评议簿已销毁、势必非常上诉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69507
: 联合报/记者林铭翰/台北即时报导
: 宪法法庭在今年9月宣判死刑部分合宪、限缩适用范围,包含判处死刑须经各级法院合
议?
: 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上午举行记者会,黄国昌受访时表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昨天
到
: 黄国昌指出,现有的37名死刑犯当中,其中30人评议簿已经不见,因为超过保存时效被
销
: 媒体询问,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出宪法诉讼法修正草案,声称不少民众党立委私下表达
支
: 请参考 #1dEq_n4Q (Gossiping)
: 30个死刑犯在可预期的未来将会重启审理程序
: 重启审判会有几个过程:
: 1. 因为无罪推定原则,会先审视《刑事诉讼法》的羁押要件
: → 不一定能羁押成功,那就可能会放出来
: 2. 就算可以羁押,最多也只能押15个月
: → 这么重大的案子不可能15个月会审完,所以也可能会放出来
: 3. 就算最后判刑了,目前大法官给的要件太严苛,已形同实质废死
: → 如果判无期徒刑,很多死刑判决是在旧刑法时代,只要关15年就能假释
: 一堆死刑犯都已关押超过15年,等于不用继续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