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霸凌自杀调查结果和事后补救有逻辑可言?

楼主: twelvethflor (渴了)   2024-11-19 11:01:44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324 条之3 规定,雇主为预防劳工于执. 行职务,因他人行为致
遭受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应采取预防措施。
职场不法侵害和霸凌通常指在工作环境中,个人或群体遭受他人有意图的伤害或不公平对
待,可能对心理健康或职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以下是一些定义和特征:
1. 职场霸凌的定义
职场霸凌通常涉及重复性的行为,包括肢体、语言或心理层面的攻击,目的是贬低或伤害
受害者。这些行为可能包括:
言语侮辱:如公开羞辱、嘲笑、或贬低专业能力。
社交孤立:故意排挤,忽视员工的存在或不提供必要的资讯。
恶意监控:过度苛刻的工作监督或无理的指责。
工作压迫:分配不合理的工作量或阻碍工作完成。
从调查结果提到的:工作时间过长以及过于孤独,是不是已经符合了职场霸凌呢?
另外工作时间过长是否已经过劳了呢?
霸凌死跟过劳死,劳动部自己选一个吧?
还要硬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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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抱歉啦!打了一堆,公务人员不适用职安法啦!!!
早知道就当约聘雇了,至少还有职安法保护。
可怜啊~~~报考公职人员人数又要再一次雪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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