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铭言:
: 最近台湾南部政府 书面通知厂商 抓绿鬣蜥未得该局允许 不得私自猎捕
: 否则将以野生动物保育法处治
: 现在才知道 原来政府所编预算 绿鬣蜥 抓一只500元 一晚抓400只的话 就赚 20万元
: 比医生还好赚
: 这么赚钱的行业生态 是不是应该好好保育下一代?
是这样,这种发奖金策略只会没完没了,永远有人会故意保留或繁殖绿鬣蜥。
如果再加个最后赏有没有搞头?
例如某A猎到最后一只鬣蜥,然后三个月内都没有人再猎到绿鬣蜥,就颁发最后赏50万元,这样应该就能结束这游戏了吧?
就算某B故意藏绿鬣蜥,赶在最后一天重置最后赏,但至少可以大幅度的消减故意放纵绿鬣蜥吧!?
我484可以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