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辗死35个人 会判死刑吗
: 有没有挂?
给你相关的案例参考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1250218.aspx
城中城大火 烧死46人的主嫌 只判无期徒刑
最高法院表示,黄格格经量刑鉴定评估再犯可能性高,若入监服刑,尚非无改善的可能,
审酌黄格格已53岁,无期徒刑执行逾25年而有悛悔实据,得假释出狱,纵使假释出狱已年
近80岁,且假释期间付保护管束依法长达20年,若期间有逾矩情事,尚非不能防范,甚至
依法撤销假释,令再度入监执行。
但是你以为开车撞死35个人 就一定不会判死刑
那要看里面是否有律师或是检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员在
洪当兴开车撞死律师与前妻案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86591 一审判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42083 二审判死
但 最高法院驳回死刑判决 发回更审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42064
理由是 最高法院以“自首要件须厘清”为由,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1210233.aspx
最后没判死 改判无期徒刑定谳 并不是认为 此人可教化或是犯的不算最严重情节之罪
(最高法院并没有认为两级法院判死刑 认定是最严重情节之犯罪有问题)
而是 因为它有自首 它有自首 它有自首
所以放火烧死人 故意开车撞死人 只要里面没有司法人 就不会被认定是最严重情节之罪
但里面有司法人 你就死定了
但如果你有自首 那也可以逃死
我们法律人 果然是最慈悲 最讲逻辑的 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