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罪一罚
但在台湾有个俗话是杀一两个人是不会判死的
因为你同时撞35个人没办法证明你的犯意是一次要撞死35人
还是本来是要撞几次才会撞死35个的不确定性
所以用35个个案来判 判了你35个杀人罪
符合一两个人不会判死的原则
如果配合律师演一下 能还帮法官减轻要不要判死的压力
有期徒刑还没修的话最重是判20年 合并执行应该也是20年
关15年就可以假释
台湾的司法我始终不对他失望
※ 引述《aure0914 (tunik)》之铭言:
: 饿死抬头
: 中国珠海有人开车随机冲撞路人
: 造成多达35人被撞死
: 所以我就在想
: 如果有人在台湾做一样的事
: 大家觉得法官会判他多重的刑罚啊?
: 有没有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