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dml (vdml)》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曹兴诚怒告2中共高官涉犯中华民国《刑法》! 未来没到案可通缉
: 4.完整新闻内文:
: 中国大陆国台办日前宣布,把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列入惩独名单。对此,曹兴诚11日举行
: 国际记者会,宣布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指控他们违反中华民
: 国《刑法》第305条,涉犯“恐吓危害安全罪”,今天就会委请律师至台北地院提告。
: 中共今年颁布惩治台独22条,并在10月14日围台军演当天,将曹兴诚、民进党立委沈伯洋
: 列为“台独顽固份子”,威胁限制出行、企业经营、监禁、杀害等“惩治”措施,而这也
: 是中共第一次,把惩独制裁目标扩及到一般的民众。
: 对此,曹兴诚11日举行国际记者会,宣布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
: ,指控他们违反中华民国《刑法》第305条,涉犯“恐吓危害安全罪”。
: 曹兴诚表示,中共破坏台海和平稳定,每天军机舰侵门踏户,他身为中华民国国民,已经
: 放弃新加坡国籍,重新拿回中华民国护照2年了,既然是中华民国国民,当然有义务反对
: 中共侵略。
: 曹兴诚说,这次中共所安罪名是颠倒黑白,恐吓令人心生畏惧,相关犯行已触反我国《刑
: 法》;而其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在记者会指控曹兴诚是台独顽固份子,要限制旅行、
: 限制经商自由,甚至威胁危害生命,不仅违反国际法,也触犯《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
: ”,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过,对于中共官员台湾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郑文龙表示,陈斌华的行为是透过国台办
: 记者会传播,曹兴诚在台湾看到后还是会怕,这就构成《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根
: 据最高法院相关见解,台湾法院对这种案件是有管辖权的。他说,今天就会去台北地方法
: 院递自诉状,如果两人未来没有到案,就可以发布通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11/2852508.htm
: 6.备注:
: 这部我知道,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怎么有种国际刑警通缉普丁的既视感XDDDDDDD
他应该先去看看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其中的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相互提供以下协助:
(一)共同打击犯罪;
(二)送达文书;
(三)调查取证;
(四)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判断(仲裁裁决);
(五)接返(移管)受刑事裁判确定人(被判刑人);
(六)双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项。
我不晓得他搞这出要干嘛XDDDDDDD
而且他应该要告的是习包子
毕竟他所告的内容不是他要告的这几个人能决定的
他搞错对象了
要搞就跟乌克兰一样 让国际刑警组织直接通缉习包子X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