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nattenhove (van)》之铭言:
: 如题
: 东南亚诈骗王国 贪婪之岛 台湾
: 被抓到诈骗 通常顶多关1-2年
: 更多还是罚金缴一缴跟保释
: 最严重关5年以内 但却可以骗到好几千万
: 怎么想都很划算
: 反观东南亚最顶国家 新加坡
: 搞诈骗的
: 最久可能关到10年
: 其实已经跟杀人差不多严重了
: 甚至还有可能鞭刑 把诈骗集团的屁股打到开花
: 比起搞什么打诈国家队
: 直接推动修法最有效吧
: 有没有八卦?
有没有看看165反诈网站的诈骗业绩仪表板?
平均全台湾每天有报案的诈骗业绩 3-4亿,这样一年超过一千亿的业绩,跟不能太用力打房的意思一样,打垮了背后的人要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