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nJa (fine~)》之铭言:
: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骄傲-92共识)》之铭言:
: 不知道现在的法律怎么会变成这样?
: 认罪就能轻判 实在是一件很吊诡的事情
: 当你蓄意犯法 那你被抓到的时候 认罪反而罪比较轻
: 当你不小心犯了法 你还要考虑认罪来换得轻判
: 当你不觉得你有犯法/当你是冤枉的 你还要考虑是不是认罪换轻判?
: 你捍卫自己的尊严反而被认为死不悔改?
: 不要说不会冤枉 如果说不会冤枉 那废死就完全失去立场了
: 而连死刑犯有没有杀人都能冤枉 那就别说检调与法官的判决都是正确的
: 回到法的初衷
: 当一个有犯意的人 犯了法
: 父子档议员 人头助理骗国家的钱
: 这不是明知故犯 应该加重罪刑吗?
: 你用人头去虚报 这就证明了故意 为啥是轻判还带缓刑?
: 现在的台湾像是鼓励你去犯罪 只要被抓到后承认就好
: 没被抓到的话不就海捞一笔 C/P太高了吧
: 这合理吗?
因为判的罪不一样
如果判贪污,你看他会不会认罪
判贪污成立,就算缓刑,之后一样不能参选
现在判的是诈取财物,直接认罪争取缓刑就好
反正小罪直接认罪就好,诈取财物又不是什么严重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