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记者署名:林孟洁
完整新闻标题:他曾害死2人而坐牢...酒后超商再杀死无辜保全 二审仍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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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2:09 联合报/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保全员陈金顺酒后攀搭宋姓保全员遭拒,陈拿钥匙猛力刺击宋的头部37次,又猛踢他头部
9下,宋送医不治。陈曾犯杀人、伤害致死罪,一审国民法官庭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案
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仍判陈无期徒刑,可上诉。
陈金顺于1984年就因杀人而入狱,1994年又因伤害致死罪被判刑。陈近年来从事保全员工
作,每月3万元的薪资约3分之1都拿去买酒喝,酒后常控制不住冲动,多次与人冲突。
陈金顺不认识宋,但他2023年1月24日早上6点18分酒后在统一超商芦兴门市前攀搭宋,结
果两人起了口角。陈心生不满,手握钥匙朝宋猛刺,宋不支倒地,陈再连续踢踹对方的头
部9下,宋一命呜呼。
一审审理时,陈推称“酒醉而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虽承认有伤害,但不认杀人。
国民法官庭认为陈有多项前科,本次恶性重大,虽不用判死刑,但应处无期徒刑、褫夺公
权终身。
高院审理时,陈金顺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喝酒误事,发生这种事是他不对,觉得后悔,希望
能工作赚钱弥补。辩护律师则表示,陈的家境不好,但筹了30万元想表示慰问之意,但他
主攻陈金顺有“自首”且不符“累犯”,希望换取较轻刑度。
被害家属律师指出,陈金顺的律师一再强调陈有请超商店员帮忙打电话,但实情却是请人
打电话后又跑去踹宋,且案发后离开现场至3、40公尺外的社区,被警方查获时也没主动
告知害命,警察从陈身上的血迹判断他是“准现行犯”,哪算自首?且陈是因一审遭重判
无期徒刑,现在才想拿30万获取轻判,无法接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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