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遭陌生男盯胸部急躲 2女受害竟无法可管
3.完整新闻标题:
遭陌生男盯胸部急躲 2女受害竟无法可管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有女子控诉,在捷运善导寺站外,被一名讲电话的男子,凝视著胸口,让她感到相当
不舒服赶紧离开,随后拿起手机蒐证,想提醒其他人,却发现这名男子又盯着另一名女生胸
部看,但法界人士这样没礼貌凝视身体,只有在工作场合中,才可能触法。
红色条纹上衣男子,正在讲电话,一边讲一边疑似在寻找目标,看到有人女生走过来,他越
靠越近,直接站在面前就往对方的胸口盯着,吓得对方赶紧离开躲得远远地,而红衣男继续
讲电话左顾右盼,拍下影片的人也指控在不久前,也遇到一样状况。
当事人:“他一样拿着手机,他就有点微蹲正眼直接正视我的胸部,就是吓到往后退了一下
,我看到他往另一边走,然后他对那个女生做差不多类似的事。”
事发就在,4日下午两点多,善导寺捷运站的1号出口,被盯着看的女子,吓了好大一跳,躲
开后想要拿手机蒐证提醒其他人注意,却发现他还继续寻找下个目标。
记者苏珮语:“当时这名男子就站在捷运出口等公共汽车的地方,只要有年轻女性靠近,他就会
盯着对方的胸口一直看,让人感到相当不舒服纷纷走避。”
其他民众:“我会先走开如果他继续跟着我我就会报警,如果时间够就来得及做这件事(报
警),但是如果时间不够就先离开。”
实际询问其他女性民众,遇到类似状况,几乎都会直接离开现场不会报警,但其实即使报警
,恐怕也没有构成性骚扰。
非当事律师庄艾洁:“如果在工作场所带有性意味,不当凝视他人的胸部,会成立性骚扰而
受行政的处罚,但不当的凝视的部分目前并没有刑事责任。”
根据法令规定,工作场所性骚扰准则,如果有不适当地凝视、触摸或者嗅闻,别人的身体,
就构成职场性骚扰,但如果是在外面,拿来规范一般民众的性骚扰防治法,则规定要亲吻、
触摸或拥抱,也就是说只有凝视的话,在公共场合恐怕没有违法。
再看看当事人拍的画面,男子没有跟踪只有盯着,就连跟骚及社维法可能也无法制约,只能
靠女性民众自己闪避。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678469
6.备注:
看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