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喔 看来看去
目前解散政党最有力的理由就是有两人涉嫌拿7400万违反渗透法
而其他理由过去长期也都一直存在 也不曾被说违反自由宪政
过去反而会说 我不认同你的言论但尊重你说话的权力
但是有人违反反渗透法真的会需要到解散政党吗?
其中两人违反反渗透法 你就用反渗透法去办就好啦
不然反渗透法存在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这行得通 我已经猜到之后会怎么玩了
以后只要随便派两个间谍潜伏在在野党 叫间谍做出违反反渗透法的事情
这样就能解散任意在野党
※ 引述《iolcst (iolcst)》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 记者 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6票同意即可解散...内政部声请解散统促党 将成为宪法法庭“首案”
: 4.完整新闻内文:
: 中华统一促进党被内政部认定犯罪成员破百人,以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为由,将向
: 宪法法庭声请解散政党。据悉,宪法法庭尚未收案,若未来收案后,将成为首件主管机关
: 声请解散案,而因司法院前院长许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如今大法官仅剩8人,依法得有
: 6票同意才能判决解散。
: 依宪法诉讼法规定,政党的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存在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者,主管
: 机关内政部得声请宪法法庭判决宣告解散政党,内政部应具明声请解散政党的意旨、政党
: 应解散的原因事实及证据等。
: 据了解,宪法法庭尚未收到内政部声请书,若未来收案后将成为首件主管机关声请解散政
: 党案,宪法法庭会先依规定分案,由承办大法官及所属审查庭审查;若审查结果为受理,
: 依照宪诉法第25条第1项规定,要作成判决得经言词辩论。
: 另外,宪诉法也规定,宪法法庭要判决宣告解散政党,评决应经过大法官现有总额3分之2
: 以上同意,依现有大法官人数为8人,得有6票以上同意,若评决未达同意人数时,应做成
: 不予解散的判决。
: 内政部表示,统促党系统性、组织性为大陆在台发展组织、接受大陆资助介入选举、另查
: 获统促党员涉各犯罪高达134人,所涉犯罪型态广泛,遍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妨
: 害选举、组织暴力、枪砲弹药等罪,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情形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42254
: 6.备注:
: 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我以为....
: 中华民国宪法 第 14 条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对民主国家的人民来说,结社自由是很重要的基本权利
: 对了,内政部不顺便解散“竹联帮”、“四海帮”、“天道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