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olcst (iolcst)
2024-11-07 09:34:58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 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6票同意即可解散...内政部声请解散统促党 将成为宪法法庭“首案”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华统一促进党被内政部认定犯罪成员破百人,以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为由,将向
宪法法庭声请解散政党。据悉,宪法法庭尚未收案,若未来收案后,将成为首件主管机关
声请解散案,而因司法院前院长许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如今大法官仅剩8人,依法得有
6票同意才能判决解散。
依宪法诉讼法规定,政党的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存在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者,主管
机关内政部得声请宪法法庭判决宣告解散政党,内政部应具明声请解散政党的意旨、政党
应解散的原因事实及证据等。
据了解,宪法法庭尚未收到内政部声请书,若未来收案后将成为首件主管机关声请解散政
党案,宪法法庭会先依规定分案,由承办大法官及所属审查庭审查;若审查结果为受理,
依照宪诉法第25条第1项规定,要作成判决得经言词辩论。
另外,宪诉法也规定,宪法法庭要判决宣告解散政党,评决应经过大法官现有总额3分之2
以上同意,依现有大法官人数为8人,得有6票以上同意,若评决未达同意人数时,应做成
不予解散的判决。
内政部表示,统促党系统性、组织性为大陆在台发展组织、接受大陆资助介入选举、另查
获统促党员涉各犯罪高达134人,所涉犯罪型态广泛,遍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妨
害选举、组织暴力、枪砲弹药等罪,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情形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42254
6.备注:
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我以为....
中华民国宪法 第 14 条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对民主国家的人民来说,结社自由是很重要的基本权利
对了,内政部不顺便解散“竹联帮”、“四海帮”、“天道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