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涉贪案二审 高虹安:没贪污应无罪

楼主: Ninja650r (忍者)   2024-11-04 20:13:26
涉贪案二审 高虹安:没贪污应无罪
自立晚报
【记者黄启明台北报导】二审台湾高等法院4日开庭审理高虹安立委任内涉诈领助理费案
,高虹安提上诉答辩书指“没用诈术、没贪污、没任何一毛钱进她口袋,应判决无罪”。
新竹市前市长高虹安被控于立法委员任内诈领助理费案,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于7月26日依
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欺财物罪判处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
另外,4名助理部分,同案被告陈奂宇判处1年徒刑,缓刑3年,褫夺公权1年;黄惠玟判刑
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王郁文判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陈昱恺无罪。
高虹安等5被告及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受命法官郭
豫珍4日首次开庭传唤5人到庭。
郭豫珍庭上谕知,为使审理更有效率,上诉理由、答辩等书状及文字档案提供庭内书记官
贴上记载于笔录,强调合议庭法官都会看,被告有何声请调查证据,请说明。
高虹安及辩护人提出的书状提及,检察官以“事后用途”来指控高虹安犯罪,一审认定她
贪污新台币11万多元,但她实际有支付逾32万元用于私聘助理,“没用诈术、没贪污、也
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没有任何一毛钱进我口袋,原判决有误,应判决无罪”。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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