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据说某个在乌克兰过世的人
月收15万元多新台币
死亡抚恤金接近一千万元新台币
如果从金钱的角度考虑
很多乡民都抱怨台湾很低薪
基本上文章常常看到
有人说台湾薪水不高
很多人只领月薪5万元以下
(约合月薪人民币1万1千元)
那如果今天真的给你一份这样的工作
完全正当合法
只是有生命危险
但月收入150,000新台币
死亡了,还有高额抚卹
大家会不会做?
个人觉得
对于高收入群来说
当然没差
但如果对于社会底层来说
穷的只剩下命一条
还有高收入
就算死了家里还有钱可以拿
那为什么不去呢?
如果在社会上没什么工作技能
需要的技能刚好只有这方面
又获得不错的收入
去做这工作
逻辑上也蛮合理的吧
大家怎么看?